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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鸡西市腾飞学校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2人)

发布:2018-09-27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黑龙江鸡西市腾飞学校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本次黑龙江鸡西市腾飞学校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72名。其中,小学教师33名、中学教师37名、保健医1名、财务人员1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8年黑龙江鸡西市腾飞学校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鸡西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鸡西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所属腾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72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鸡西市腾飞学校是鸡西市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一年级至初中四年级共9个年级,每学年设置6个平行班,共54个班级,可满足2550名学生就近入学。学校占地面积3.78公顷,建筑面积19939平方米。学校设置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学习室、多媒体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舞蹈室、书画教室、图书室、体育馆、报告厅等功能室。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72名。其中,小学教师33名、中学教师37名、保健医1名、财务人员1名(详见《鸡西市腾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含)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本科;具备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本科;
  5.报考地理岗位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其他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以《鸡西市腾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西市腾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一份,并按要求粘贴3张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8)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鸡西市招生办一楼(鸡西市鸡冠区园丁街19号,师范附小大门对面)。
  (三)考务费用
  根据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招聘工作特殊需要的须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3.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含当日)。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7.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8.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政策咨询电话:0467-2887176(鸡西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 督 电 话: 0467—2386623。
 
  六、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组成,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师岗位的:
  公共科目内容为教师职业要求的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分值为10分(范围为2018版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规划教材)。
  专业科目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值90分。
  报考保健医、财务人员岗位的:
  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分。
  专业科目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值90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及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讲课占总分40%、答辩占总分20%、专业测试占总分40%)。
  音乐教师岗位: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一项(选择器乐的自备乐器;舞蹈自备伴奏U盘),时间5分钟之内;
  体育教师岗位:球类和队形队列口令(篮球、排球、足球可任选一项);
  美术教师岗位:素描静物(素描纸统一提供,其它画具自备),时间120分钟。
  2.其他教师岗位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10分钟)与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讲课占总分80%、答辩占总分20%)。
  3.保健医、财务人员岗位
  报考保健医、财务人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工作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核定市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附件: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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